- 如何看待山西电建二公司拖欠几十亿债务申请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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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我对这个企业不是很了解,只从债务上看,是应该破产了
第二破产后,如果有人来接盘也不错,职工可以有工作或有点赔偿
第三 国企一般不会破产,到破产这一步,国家可能实在没辙了
我认为 要是破产 就早破产,别拖着,大家好找出处,该干什么干什么去。
你个人 我看早点做打算
谢谢你对我的信任,拜拜
第一,企业破产是市场经济规律作用的结果。市场经济本身意味着竞争,优胜劣汰,如果不认真进行经营管理,不奋力开拓市场,在竞争中逃汰是必然的。不管是国有控股企业,还是民营企业,结果都一样。第二,不管是欠债几亿还是几十亿债务,都要经过***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宣布破产。现在才在申请阶段,***还没有宣布破产。第三,破产是彻底清算破产还是破产重组,这里还是有点区别的。彻底清算破产,一般来讲,债权人损失比较大,破产重组,债权人损失较小。第四,不管何种方式破产,按照破产法规定,都要成立债权人委员会,全面参与企业破产中的财产清算,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第五,根据以往经验判断,凡事债务规模比较大的企业破产,以债务重组为主。山西电建二公司企业规模较大、欠债较多,宜实行破产重组。这有利于社会稳定。第六,不管何种方式破产,银行方面有损失是肯定的。关键是债权人委员会怎样使债权人损失最小化。
债务规模较大的债务人申请破产一定要谨慎,***判决时要依法判决,防止以破产为名行逃债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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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山西电建拖欠应付账款几十亿元,到了资不抵债的情况下***才会受理他们提出的破产。国企破产国家一般是要有破产重整环节的,会发布公告,寻找可以接盘的大型企业,如果成功未必是个坏事;
如果不成功,只能按照法律规定,清偿完拖欠的税款和员工工资后,其他债务人按债务比例得到清偿。
“公司”类的企业,在经营状况恶化到一定程度之后“破产”,自身是个“合法也合理”的经济现象。
时代的更新,产业换代、新老交替,本身也是社会发展中的正常表现,本身没有什么奇怪的。
只要该公司的人员自身没有大的违法犯罪行为,那么无论是国有制企业还是其他股份构成的企业,“依法破产”就是正常的经济领域的现象。
我们来看下山西电建二公司破产的简要情况:
公司成立于1964年,2011年成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是集总承包、建筑、安装、管道装备、维护检修、特种吊装、投资为一体,具有整合全产业链能力的国际性专业承包和工程总包企业。
公司共获得5项鲁班奖、10项国优金奖、19项国优银奖及110余项省部级奖项,获得“电力建设功臣单位”、“全国电力建设优秀企业”等荣誉,是国家首批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稳居“天津市百强企业”之列,连续三年入围“ENR全球最大250家国际承包商”榜单,企业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不断增强。
可以看出,该公司是国有能源型企业,历史上也曾经一度比较辉煌过,并在社会发展建设过程中也曾发挥过一定的作用。
据搜索到的信息显示,该公司在提交破产申请后,已经由朔州市中级人民***接手组织相关破产清算事宜。
在企业破产的后续处理事务方面,难点是元企业职工的补偿与安置,这点目前在国内已经有非常多经验的前提下,不会有多大的矛盾出现
因此,在社会经济活动过程中,发展的另一面便是“更新换代”,落后的管理方式也好、多余的产能剩余企业也好,经营不下去了就破产,是非常正常的现象,破产这种“法律允许”的经济行为,对于破产企业自身、当地是个“短痛”,但相对于“选择不破产继续硬撑亏损下去”,长期来看,依法破产不见得是个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