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家庄人才引进新政策?
人才引进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以下是人才引进政策及租房购房补贴新规定。
日前,石家庄市委办公厅、市***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现代产业人才集聚工程的若干措施》,明确一系列引才优惠政策。
《关于实施现代产业人才集聚工程的若干措施》提到,对我市现代产业企业新引进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和世界排名前500名国(境)外院校的硕士学位研究生、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及世界排名前500名国(境)外院校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作为人才绿卡B卡服务对象,自到石家庄市工作之日起5年内每月分别享受2000元,1500元,1000元的房租补助。在市域内购买首套自用商品住房,不受住房限购政策的限制,市财政分别给予博士15万元、硕士10万元、学士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设立“石家庄人才贷”,为我市高层次人才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订单质押等信用贷款,***额度最高为1000万元。对给予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信用***的商业银行,按照信用***年度新增日均余额的3%予以奖励,单一银行奖励最高300万元。大力引进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等机构,对投资***期、初创期高层次人才企业的投资机构,按单个项目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资助。
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使用市住房公积金***在市域内购买首套自用商品住房的,在政策范围内给予最大优惠。
提高领军人才支持标准。
对新引进的掌握国际领先技术、生成重大项目并带动新兴产业、为我市作出重大贡献的领军人才或团队,给予的项目支持资金额度由1000万元至5000万元调整为1000万元至1亿元。提高博士租房购房补贴标准。对引进的博士学位研究生,自到我市工作之日起5年内,每月享受的房租补助由2000元提高到3000元,在市域内购买首套自用商品住房的,给予的一次性购房补贴由15万元提高到30万元。调整“市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支持标准。
深化实施市高层次人才支持***,在3年支持期内,每年给予的专项资助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加大高技能人才或团队支持力度。对新创建的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给予150万元支持,对新评定的市级技能***工作室给予10万元支持。对我市企事业单位全职引进和培养新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奖的团队或个人,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支持;获全国技能大赛金、银、铜奖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支持;全职引进和培养新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