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四学生作弊被开除,一怒之下把学校告上法庭,受理后驳回诉讼。对于此事,你怎么看?
大四学生作弊被开除,一怒之下把学校告上法庭,受理后驳回诉讼。对于此事,你怎么看?
这事倒也奇葩,学生***本来就违反了考场纪律,破坏了考场秩序,违背了诚信做人的原则,被学校开除就是自食其果,本在情理之中。可是,这位考生却将学校告上法庭。那么,他告学校的理由何在?
原来,事情发生在2018年11月,小王同学在参加完大四第一学期的期末考试四天后,突然收到了三张通知书。这三张通知书都是关于小王期末***行为的证明。原来,学校在调取监控视频后发现,小王在三场考试时,都拿出手机对试卷进行拍照。于是,学校根据小王的行为对其做出了开除学籍的决定。但是,小王表示不服,他认为自己考场***,老师当场没有抓住,凭什么在四天后却给自己发来***通知书?于是,小王把学校告上了法庭,要求学校恢复其学籍。
其实,在考试时小王的***行为就被老师发觉,老师对其警告并加强监管,可小王对监考老师的警告置之不理,反而在言语上对老师进行辱骂。
***在调查清楚事实真相后,驳回了小王的诉讼请求。小王诉讼不成,反落笑柄,成了反面教材,岂不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小王的行为也给那些不努力学习的大学生以警示。
首先:作为大学生应该以学业为重。前段时间,教育部引发的《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中,明确规定要要把考试和毕业关口,坚决取消毕业前补考等“清考”行为。
这意味着大学生躺在床上耍手,睡大觉轻轻松松混文凭的日子将一去不复返。其实,严把考试关也是对大学生负责。不少大学生面临着毕业即失业的困境,原因何在?
还不是因为大学时代混日子,没有真才实学,到毕业时两手空空,一无所获,拿什么到社会立足?平时不学习,考试时临时抱佛脚,甚至考场***,以期混个及格,这样的做法实在不足取,大学生应以此为戒。
其次:作为大学生应该加强思想道德品质修养。诚信是做人之本,人无信不立,作为大学生***本身就是失信的表现。犯了错误,不反省自我,不从自身找原因,反而指责学校处理不当,这样的学生思想品德确实堪忧,试想到了社会上如何赢得他人的信任?一个得不得他人信任的人,注定不能走得快,走得远。
因此,作为大学生要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任何时候都不要耍小聪明,心存侥幸。认认真真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才是正道!你说是吗?欢迎留言,欢迎评论!
连续三场***,开除学籍!
把学校告上法庭,结果也可想而知,***认为***事实清楚,学校开除学籍决定程序合法,驳回小王的诉讼请求。
学校的处理结果以及***的判决结果可能会给学生予以警示,学校并不是混吃等死的地方,诚实守信,认真学习,这是基本的学习态度。违法违规***,将受到严厉的处分。严格的落实规章制度,端正考风,也是维护其他学生的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不过,这类案件中主要的争议是学校处分是否有法律依据?
一般来说,学校都会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对学校的***行为作出相应的处分。从司法裁判来看,***基本都认为学校有权依据《教育法》及《高校管理规定》制定《学生***处分决定》或《学生手册》,只要有相应的事实及符合相应的程序,对于学生的处分基本是没有问题。
2018年11月29日,小王同学参加完大四第一学期的最后一门期末考试,四天以后,他突然收到了3张***认定通知书。校方调阅监控发现,小王在三场考试时,拿到试卷后,都在第一时间拿出手机,对试卷进行拍照。学校认为小王存在***行为,根据学校《学生手册》规定,学生累计***两次即开除学籍,于是校方对小王做出开除学籍的决定。
在《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中第九条明确规定,严把考试和毕业出口关。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综合应用笔试、口试、非标准答案考试等多种形式,科学确定课堂问答、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作业测评、阶段性测试等过程考核比重。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坚决取消毕业前补考等“清考”行为。加强学生体育课程考核,不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要求者不能毕业。科学合理制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要求,严格全过程管理,严肃处理各类学术不端行为。落实学士学位管理办法,健全学士学位管理制度,严格学士学位标准和授权管理,严把学位授予关。
所以可见小王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学校的学生手册的规定,也和教育部的意见互相违背。
其次小王在考试过程当中尽管被老师多次发现***并要求改正,但是其本人仍然我行我素拒不服从管理而且言语辱骂还有威胁老师的行为,故而这一点也可以说是小王彻底封死了自己的退路,对于这样的大学生开除其学籍,我想也是无可厚非!
***这本身就是错误的行为,考生不服气,可以把学校告上法庭,但是法律是不支持这种无理行为的。
第一,学生***是违反纪律的,应当受到处罚。
学生上学求知识,应当有一个好的作风和态度,而***就是一种最典型的违反学校纪律的行为。对于这种行为,学校和有关部门有权根据规章制度对***的学生予以处罚。
属于情节严重的,进行开除处理也并不为过。
第二,学校做得正确,何惧之有?
考试是检验学生成绩的一种途径和方式,因此学校举行考试就应当公平和公正。学校对于***的学生就应当严格监管,并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这样才能够杜绝***的现象。
只要学校按照程序进行,亦没有什么过错,应当坚持。
第三,学生将学校告上法庭,法律自有公道。
学生***被学校开除了,学生应当自己反省一下,承认错误或者***取其他补救措施也未尝不可。
但是一怒之下将学校告上法庭,这就有点儿欠考虑了。
学校依纪对学生进行处罚,这是一种内部行为,***是不受理此类型诉讼的。因此学生的***被驳回,也是合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