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师能干什么兼职不违反规定?
- 教师可以做家教吗?
- 合同制的教师可以在外面兼职吗?
老师只要不开辅导班、去做课外辅导,其实能干的***有很多,接下来给你说几个老师能干得靠谱的***。
1、在文库上卖自己上课时自己做的课件、教案等
老师们上课前需要备课写教案,上课时需要做课件,上完课需要写反思,我们平时在做这些工作的时候,尽量把教案写得详细点,把课件做的精美一些,然后就可以放到文库这种***平台上卖了,一篇教案卖10块,一个课件卖20块,慢慢的积攒多了,每个月都会有一两千的收益。
我目前在文库有五千多的文档在售卖,一个月差不多能有两千多的进项,收入还是特别不错的!
2、在自媒体平台上卖微课、分享教学经验
老师们总归要上课,可以把自己一个学期上的课都录下来,然后做成合集,在头条或者其他的自媒体平台售卖,当然有经验的老师也可以在自媒体平台上指导年轻的教师教学,分享自己的教学经验或者卖自己认为好用的教学用品来赚取流量费或者是佣金,都是不错的。
目前我已经把我上课的教学视频基本都放在了头条上,每天都会有广告分成,当然我也录制了一些关于信息奥赛的课程,把它放在了别的知识分享平台,每个月也都会有几百块钱的收益。
可以尝试一下做自媒体。教师的工资真的不高,干巴巴的一点工资,听起来倒还可以,扣五扣六的,最后落下的很少。
我从事教学工作38年了,一直紧衣缩食,皆因囊中羞涩,2021年年初,终于潇洒了一把,2020年3月我加入今日头条搞创作,大概一年后,2021年年初,粉丝数达到了5万,恰赶上了平台的红利期,赚了一点***收益,在手机上存着,遇上了二儿子结婚,应酬各种事务,置办必用东西,都通过手机付费,好不过瘾!只有这些***赚的钱,才舍得大方的花销,卡上的那点工资只能节约的筹备彩礼钱,买房首付等,那敢用来平时消费啊!
但是,好景不长,2021年6月,平台推出了中***伙伴计划,说得是今日头条、西瓜***、抖音可以一键分发,三个平台同时赚收益,收益可以翻三倍,结果,翻了个球,收益一落千丈,惨不忍睹,一直到今天为止,收益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了。
不过,老师***做自媒体,的确有得天独厚的条件,无论录***,写文章,都是轻而易举,信手拈来之事,游刃有余,说不准哪天来个爆文什么的,赚个千儿八百还是有希望的,大家可以试一试。
至于如何做?请关注我栗老师,头条号文如泉涌,我来手把手教你,免费的哟!只要你喜欢!
教师可以做家教吗?
按照现在的规定,在职教师是不可以做家教的,当然,对于一些条件比较特殊或者确实需要辅导的孩子,如果进行免费辅导的话是可以的,但如果你是在职教师,还要开培训班或者收费进行家教的话,这是违反相应的教育规定的,可能会受到一定处罚,甚至会被学校开除
在职在编的教师是不能办家教的。家教也是校外培训机构的一种。从2020年开始,国家多部委联合下发通知,落实“双减”目标,整顿和取缔校外培训机构。特别强调和明确规定,在职教师不准举办校外培训机构,不准到校外培训机构***当教师。
一旦有在职教师办校外培训机构或在教外培训机构***者,一经查实,轻则会受到政纪处分,重者会被在职学校解聘。
合同制的教师可以在外面***吗?
可以做***,但是不能影响自己的本职工作;同时也不能违反教育局的相关规定(比如课外补课,开培训班)。***,也就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没有规定一个人不能同时签两家公司的合同的条款,但有约束企业的条款。规定了:企业招用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造成原用人单位损失的,要承担责任。一、《劳动法》的规定:第九十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