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校老师做什么副业比较好?
- 大学法学教授出庭辩护,是否违反公职人员兼职取酬的规定?
- 高校教师在企业兼职,社保需要交吗?如果需要,怎么交呢?
这个得看自己主要学的教的是哪一科,学外语的可以去做翻译,我有个朋友中大教英语的,课时费有300到1000一个小时,也可以去做家教,985跟211高校教师薪水肯定比普通高校高了,还有个朋友是华农老师,她是博士毕业,经常会接一些帮改硕士研究生论文的兼职,均价有一千块一篇算。
大学法学教授出庭辩护,是否违反公职人员***取酬的规定?
我的答案
大学教授肯定是公职人员;以律师身份出庭辩护,肯定是***;收取律师费,肯定违反公职人员***取酬的规定。但就是没有听说哪个教授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确实也是怪事一桩。
法律依据及法规冲突
因为律师属于司法部门管理,我就去查司法部门有没有相关规定。
还真让我找到了。现行律师法规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在符合法定条件下,依照法定程序可以“申请***律师执业”。
这样看来,法学教授***律师是有法律依据的。那么,如何处理法律规定与党纪党规之间的矛盾?
对策
我认为律师法这个规定应当修改,教授可以在经严格审批后,以法学研究、教学为目的***律师,但不能收取任何费用,且应以法律援助为主。
教授***不能取酬的理由
- 教授***律师取酬,违反公职人员廉洁纪律。
- 教授***律师,收取律师费,可能影响司法公正。举一个看似极端却极有可能发生的例子,教授律师开庭,如果审判长是他学生,又不符合回避要求,势必影响司法公正。
- 法学教授***律师,收取律师费,败坏学术环境和风气。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一些教授***律师,教学、科研变成副业,荒废了本职。更有甚者,一头扎进钱眼里,拉关系,走门路,同时败坏了教授与律师两个行业形象。
高校教师在企业***,社保需要交吗?如果需要,怎么交呢?
高校教师在企业***,他的主业必在高校,高校属于事业单位无疑了。因此,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所在高校纳入当地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并轨改革没商量。这样,他必有所在高校的一份参保缴费记录,就足矣!
按现行政策规定,参保对象终生只允许有一个社会保障号码,这就是说政策不允许重复参保,对于在特殊情况下的多份参保记录,也只能选择并保留其中的一份参保记录才对头。也就是说,对于出现的重复或多处参保情况,只能痛下决心选择一处社保缴费记载不含糊。
很显然,高校教师在企业***,企业单位不可以,也不允许为具有高校教师身份的***人员办理参保缴费事宜,对于参保缴费诉求,应从***人员所签定的合同文本中予以剔除,也就是压根上不予考虑。对于***人员因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可通过适当增加***劳动报酬的方式予以解决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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